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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9-02
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,为规范全局的党务工作,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"两个条例"的要求,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,以党内民主推进全局的民主政治建设,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,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,不断增强局党委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二、公开的内容
按照依法公开、真实可信的要求,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、容易出现以权谋私、滋生腐败、引发不公的事项,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,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。
1.党委重大决策、决定,文件的酝酿、出台及落实情况。
2.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。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,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、整改情况,领导干部述廉情况,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。
3.干部制度执行情况。人事任免、竞聘上岗、奖惩情况以及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公开事项。
4.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。领导干部购建房、办理婚丧喜庆事宜、子女出国学习、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,执行不准收送现金、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,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,使用招待费情况。
5.组织建设情况。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,党员发展情况,入党积极分子情况,民主评议党员、党费收缴情况等。
6.考核情况。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。
7.监督情况。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,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、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。
8.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。
三、公开的程序
按照"事前公开、征求意见--决定公开、民主讨论--结果公开、接受监督"的程序,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、决策、实施的全过程。党委在讨论决定事项、制定目标任务之前,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,利用党员大会、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,形成初步方案,经讨论后,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。人事任免、干部培养等内容按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要求执行。
四、监督与考核
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,切实搞好公开公示,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,做好监督各项工作。